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主要有哪些要求?
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国立法体制机制的基本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有立法权地方的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立法的领导,有力支持和保证立法机关充分行使立法权,立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有效促进了立法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
民族复兴伟业打下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包括党中央领导全国立法工作、研究决定国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立法权的地方党委按照党中央大政方针领导本地区立法工作。做好当领导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主要实现政治领导、坚持民主决策集体领导、坚持充分发挥立法机关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重点是确定立法工作方针、研究部署立法工作布局、领导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工作、支持和保证立法机关充分行使立法权,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各级党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领导立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断提高领导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