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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届和亲的公主不行——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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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君坐在君来客栈二楼靠窗的地方愁眉苦脸,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堂堂南朝公主、草原将军,竟然沦落到被一个土匪撵出门的境地。

实在是略有些凄惨。

幸好这客栈的老板娘还颇为养眼。

成君叹口气,又喝了一杯枸杞茶,客栈老板娘送的。

事情是这样的,东汗国与西汗国惨烈一战,成君力挽狂澜,阻止了王城之中的一场阴谋,事后阿布可汗仔细思虑一番,断定西汗国如今黔驴技穷,怕是要狗急跳墙,重新干起几十年前的勾当,想靠苍狼王的声望来重振旗鼓。

苍狼王覆灭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当时的旧臣老的老死的死叛的叛,后来东西汗国就苍狼王正统有过一段争斗,但双双铩羽,原本阿木可汗手中还有苍狼王玺绶可以勉强一用,后来这玺绶也没了,最后一位苍狼王留下的两个嫡子更是不知所踪。

东西汗国当时斗得头破血流,元气大伤,最后一想,两边谁也没讨着好,玺绶嫡子缺一不可,现在一个都没有,那干脆歇火吧,大家好生休养几年,来日再战。

后来的几十年间,东西汗国摩擦不断,但默契地谁也没提过苍狼王正统这事儿,如今东汗国如日中天,西汗国日薄西山,只好寄希望于传说中的苍狼王传承。

苍狼王传承并不是说说而已,事实上,苍狼王作为草原上最尊贵的血脉,有许多古老的氏族拥护,若是真能找回玺绶和苍狼王嫡子,那么这些氏族便会成为其中坚力量,反败为胜也未尝不可。

阿布可汗在上一战之中意外抓到了一名细作,审出了西汗国正在派人寻找玺绶的消息,阿布可汗无奈,只能卷入乱局。

可朝中刚刚大乱,国师一党狼子野心,剩下的要么身居要职无法脱身,要么是能力平庸不足胜任,阿布可汗掐指一算,手下竟无人可用。

最后还是正在哄孩子的云珠可敦点醒了他。

云珠说:“可汗啊,您给成君找点事儿做吧,她不耐烦带孩子,天天把孩子往我这送,昨天还说自己产后抑郁去城门口祸祸了一通守城将士,再这么下去我看王城都得被她拆了。”

可汗:……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此这般计划之后,次日朝会,成君将军不在,留下一句话,说干将军这行性别歧视严重,自己要去创业当马贼去了。

众臣面面相觑。

可汗:……

我让你随便找个借口你就是这么找的?本汗这张老脸何在?

可汗面无表情,慢悠悠地掀起眼皮环视一周:“准了。”

众臣:……

成君是和墨涵一起走的,把闺女干净利落地直接丢给了云珠可敦,可汗家两岁的儿子刚刚学会说话,口齿不清地喊妹妹,可汗闻言认真地教导儿子:“这个不是你妹妹,你想要妹妹吗?”

儿子一脸懵懂:想。

可汗心满意足地抬起头,瞥向云珠:儿子说他想要个妹妹。

云珠:……

说回成君墨涵二人,他们查到当年苍狼王的玺绶从阿木可汗手中失落之后,偷窃之人一路向南,最后线索断在了曾经的军城里。

那军城本是中原的一座战争堡垒,盘踞在边境,与苍狼王交战数十年,不分胜负,后来苍狼王覆灭,此后短短十年,城主和妻子双双失踪,军城成为了中原的弃子,边境线回迁八百里,军城人口流失大半,沙漠逐年侵袭,最后成了一座废城。

说起来令人唏嘘,军城和苍狼王对峙多年,到最后,没败在彼此手下,却全部败在了朝廷的内斗之中。

军城的最后一任城主李稷娶了苍狼王的长女星辰公主,有传言他和苍狼王的次子阿史那奕也关系匪浅,如果玺绶是他命人所窃,倒也合理,只是李稷一门消失之后,军城衰落,当时的东西汗国都派过不少人来此试图寻找玺绶,这军城怕是被犁了不下百遍,愣是没找到。

但不管如何,这里到底是最后的线索,成君还是来了。

一来才发现,这地方荒废多年,不曾想如今竟然重新繁华起来。

墨涵四下打探一番,才知道这里如今是个三不管地带,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位神人把这荒城拾掇拾掇,添置一应场地,包括习武、机关、排兵布阵等项目,又招揽了无数能人异士前来教授文武艺,依然沿用了军城的名头,几年过去,这荒城逐渐又繁荣了起来。

他们来的时候正值招生季节,两人合计一番,一致认为这位现任的城主有古怪,索性一起报名参加了考试,墨涵选了机关院,谁曾想刚通过考试,就被关进了城北的机关城,据看守说在他凭一己之力破解机关城之前是没法出来了。

成君捂额叹息,又只能靠自己了。

成君在骑射和排兵布阵两项之间犹豫,她活了二十多年,论骑射倒是没怕过谁,不过她领军多年,对排兵布阵也是颇有心得,这一下子有点选择恐惧症。

不过很快她就有了选择,因为排兵布阵的招生名单上写着仅限男子。

成君骑着马一拉缰绳直接从报名处的头顶上跃了过去,将自己的铭牌硬生生地拍进了排兵布阵的报名栏里。

众人目瞪口呆。

然后她就被一柄狼牙棒轰了出来。

那狼牙棒长逾五尺,重逾百斤,裹挟着一股血腥气当头砸来,成君胯下骏马原本神俊异常,跟着她也算是出生入死,见惯了大场面,然而在那狼牙棒之威面前,直接怂成了一只兔子。

于是吓得脸色煞白的成君就骑着兔子连滚带爬地离开了报名处,连铭牌都没来得及拿。

成君欲哭无泪,觉得自己与这鬼地方怕是八字不合,一进城先丢了相公再丢了铭牌,最重要的是还丢了人。

这都得算在那个没露面的悍匪身上。

当时没瞧着,那狼牙棒来势汹汹,但是距离不远,她匆匆扫了一眼,可惜□□兔子四蹄撒开跑得飞快,她也没来得及看明白。

不管怎么说,这个仇算是结下了。

君来客栈是这城里唯一的客栈。

说唯一也不太准确,这城虽然不大,但是来往旅客不少,一家客栈是显然不够的,只不过这城里东南西北的客栈,都挂着同一个牌子,都属于同一个老板娘。

老板娘年逾三旬,肤白貌美,最喜欢穿一身素色的对襟褂子,俗话说要得俏,一身孝,老板娘这一身美则美矣,就是不大吉利。

成君与热情好客的老板娘喝了两回酒之后,终于忍不住委婉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老板娘桃花眼潋滟一闪,冷笑道:“我答应了要给那个杀千刀的守丧十年!”

成君:……

您这神色不像是守丧十年,倒像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老板娘喜欢喝酒,酒量又不太好,两杯米酒就能醉,醉了就唱歌。

这都没啥,问题是这大姐五音不全,声起则鬼哭神嚎,魔音贯耳,方圆十步之内寸草不生。

成君那天被狼牙棒撵出来,到这客栈喝了一壶枸杞茶刚缓过劲儿来,兜头就撞上了老板娘的魔音。

但成君扛住了,成君成为了老板娘方圆十步之内唯一的活物。

老板娘热泪盈眶,毕竟知音难求。

殊不知,成君那位工科狗相公,一天天地窝在军械处锯木头,两人连约会都带着锯木头的背景音,成君对此早已习以为常,甚至在这举步维艰的破城里,她竟然活生生从老板娘的歌声里听出了几分亲切感来。

老板娘名叫宋琢,没喝醉的时候矜持大气,不像个走江湖的女子,倒像是大家族的主母,举手投足都是手起刀落的利索感,成君向来欣赏这样的女子,老板娘趁着醉意一邀请,她就欣然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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