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意为南方人。由于居住地区交通闭塞和与外界接触少,社会发展缓慢,直到解放前夕珞巴族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家长奴隶制阶段。珞巴族内部部落很多,各有不同的自称和他称。据史料记载,自公元七世纪起,珞瑜地区即归入吐善王朝建制,此后一直在西藏地方政府统辖之下。在1965年国庆节,经国务院批准,珞巴人才正式成为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享受到与其他民族一样的平等权利,1985年的国庆节,经国务院批准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诞生。
珞巴族所有成年男子的腰间都挂着火镰,显然是为了野炊或吸烟取火方便。但是,从一些饮食习俗中,仍可窥见珞巴族先民曾有过生食的历史痕迹。如一些部落在盟誓时,要饮用血酒。博嘎尔人每年收秋后杀牲庆祝,把余温未冷的牛血倒在酥油中饮用。他们认为,野牛的骨髓吸出来生食味道最鲜美。一部分珞巴人常把獐子肉剁成肉酱,拌上辣椒和姜末作为配料。烧烤,是珞巴族最常见的一种加工食物的方式。不管是植物性食物,还是动物性食物,都可以烧烤。整条鱼投入火塘,埋上热灰,用不多时便焖熟可吃。在山上捕获到大的动物,除烤吃外,还切成肉条,烤熟后长期贮藏。
用石块烙制的食品也很常见。把荞麦、玉米和达谢(一种木本棕类乔木树杆加工后提取的淀粉)研磨后,用水调和成稀面团,摊在烧红的石片上,先烙熟一面,再翻烙另一面,如饼太厚,烙过再埋入火塘的灰烬中,使其熟透。珞巴族煮食食物的方法也很独特。崩如、苏龙部落的人把达谢调成浆,放在大葫芦里,再从火塘里把烧红的石头取出来,立刻投放到葫芦里,利用石头的热量把达谢煮熟。或者把粮食放进竹筒,加上水,堵上木塞,放在火堆上烧。食用时用刀把竹筒破开。这种方法多用于外出远行。
采集和狩猎是珞巴族食物的重要来源。他们捕捉山鼠的方法多种多样,用石板压、设小地弩、下活套都很有效。有的家庭占的特定的捕鼠区,外人不得染指。捕到山鼠后把毛烧掉煮熟便可食用,如果一时吃不完便烤干、晒干贮藏备用。珞巴地区的山鼠肥而大,肉质细嫩,往往是婚嫁待客的上乘佳品。珞巴族是一个非常好客的民族,招待客人端出的食品,客人必须吃完。主人还要当着客人的面,先喝一口酒,先吃一口饭,以示坦诚。珞巴人把挽留客人视为荣耀,如果待客不周,会遗憾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