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审计概述
△虽然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成本与信息的可靠性之间进行权衡,但是,审计中的困难、时间或成本等事项本身,不能作为省略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或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的理由。
△注册会计师不能依赖以往对管理层和治理层诚信形成的判断。
第二章 审计计划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重大修改,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作出的重大修改及理由。
△在形成审计结论阶段,要使用整体重要性水平和为了特定交易类别、账户余额和披露而确定的较低金额的重要性水平来评价:(A已识别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B对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的影响)括号里的背下来
△常用的基准 背1、2、3、4
被审计单位的情况
可能选择的基准
1.企业的盈利水平保持稳定
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
2.企业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盈利和亏损交替发生,或者由正常盈利变为微利或微亏,或者本年度税前利润因情况变化而出现意外增加或减少
过去3-5年经常性业务的平均税前利润或亏损(取绝对值),或其他基准,例如营业收入
3.企业为新设企业,处于开办期,尚未开始经营,目前正在建造厂房及购买机器设备
总资产
4.企业处于新兴行业,目前侧重于抢占市场份额,扩大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营业收入
5.开放式基金吗,致力于优化投资组合、提高基金净值、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投资价值
净资产
6.国际企业集团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为集团下属各企业提供研发服务,并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向相关企业收取费用
成本与营业费用总额
7.公益性质的基金会
捐赠收入或捐赠支出总额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较上年度没有重大变化,通常使用替代性基准确定的重要性不宜超过上年度的重要性。
△确定特定类别重要性时应考虑的影响因素(共3点) 背举例
影响因素
举例
1.法律法规或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特定项目计量或披露的预期
1.关联方交易
2.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薪酬
3.对具有较高估计不确定性的公允价值会计估计的敏感性分析
2.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关键性披露
制药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成本
3.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特别关注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的业务特定方面
关于分部或重大企业合并的披露
△不代表注册会计师可以对所有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这主要处于一下考虑(背3方面):
1.单个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汇总起来可能金额重大(可能远超过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汇总后的潜在错报风险。
2.对于存在低估风险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能仅仅因为其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而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3.对于识别出存在舞弊风险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能因为其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而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运用实际执行的重要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程序
关注点
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
注册会计师确定已记录金额与预期值之间的可接受差异额通常不超过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运用审计抽样实施细节测试时
注册会计师可以将可容忍错报的金额设定为等于或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第三章 审计证据
△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如:函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除非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此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函证时间:注册会计师通常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
特殊情况
基本原则
可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前进行函证;
适用前提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注意事项
注册会计师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必须对其变动实施审计程序,采用实质性方案或综合性方案,将期中的审计证据合理延伸至期末】
△当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要求对拟函证的某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不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该项要求是否合理,并获取审计证据予以支持。(不能假设“诚信”)
情形
措施
1.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合理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果认为管理层的要求不合理,且被其阻挠而无法实施函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并考虑对审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分析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的原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并考虑:
(1)管理层是否诚信;(2)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3)替代审计程序能否提供与这些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消极式询证函同时存在可以:1.重大错报评估为低水平2.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3.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3.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对函证过程的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注意:顺序)基本原则:
1.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
2.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3.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获取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特殊情况: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取得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这些情况可能包括(必须做函证:共2种)
1.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得;
2.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例如,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员工和(或)管理层串通使注册会计师不能信赖从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审计证据。
△函证方式:
邮寄方式
1.被询证者确认的询证函是否是原件,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发出的询证函是同一份;
2.回函是否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
3.寄给注册会计师的回邮信封或快递信封中记录的发件方名称、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地址一致;
4.回邮信封上寄出方的邮戳显示发出城市或地区是否与被询证者的地址一致;
5.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进一步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其他文件进行核对或亲自前往被询证者进行核实等。
跟函方式
1.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
2.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如索要名片、观察员工卡或姓名牌等;
3.观察处理询证函的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函证的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例如,该人员是否在其计算机系统或相关记录中核对相关信息。
电子形式
1.对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由于回函者的身份及其授权情况很难确定,对回函的更改也难以发觉,因此可靠性存在风险。
2.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
3.电子函证程序涉及多种确认发件人身份的技术,如加密技术、电子数码签名技术、网页真实性认证程序。
4.当注册会计师存有疑虑时,可以与被询证者联系以核实回函的来源及内容,例如,当被询证者通过电子邮件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被询证者,确定被询证者是否发送了回函。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回函原件。
口头回复
1.在收到对询证函口头回复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直接书面回复。
2.如果仍未收到书面回函,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实施替代程序,寻找其他审计证据以支持口头回复中的信息。
△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回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该回函不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只对询证函进行口头回复不是对注册会计师的直接书面回复,不符合函证的要求,因此,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分析程序不能用于了解内部控制、控制测试。
△总体复核:如果识别出以前未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重新考虑:
1.对全部或部分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评估的风险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3.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
第四章 审计抽样方法
△选取特定项目实施检查,通常是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构成审计抽样。对照这种方法所选取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不能推断至整个总体。
△控制测试属性抽样:无论交易的规模如何,设定控制的每一次发生或偏离都被赋予同样的权重,而不管交易金额的大小。
△控制测试抽样单元:在控制测试中,抽样单元通常是能够提供控制运行证据的一份文件资料、一个记录或其中一行。
△整群选样通常不能在审计抽样中使用,因为大部分总体的结构都使连续的项目之间可能具有相同的特征,但与总体中其他项目的特征不同。
△偏离规定的内部控制将增加重大错报风险,但不是所有的偏离都一定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
△除非总体非常小,一般而言总体规模对样本规模的影响几乎为零。
△选取样本并对其实施审计程序(简答题:共5点)
1.无效单据
1.如果能够合理确信该单据的无效是正常的且不构成对设定控制的偏差,就要用另外的单据替代。
2.如果使用了随机选样,注册会计师要用一个替代的随机数与新的单据样本对应。
2.未使用或不适用的单据
与无效单据类似考虑。
3.对总体的估计出现错误(高估)
超出实际编号的所有数字都被视为未使用单据,注册会计师要用额外的随机数代替这些数字,以确定对应的适当单据。
4.在结束之前停止测试
对样本的第一部分进行测试时发现大量偏差。注册会计师要重估重大错报风险并考虑是否有必要继续进行测试。
5.无法对选取的项目实施检查
如果找不到该单据(丢失),或由于其他原因(毁损)无法对选取的项目实施检查,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使用替代程序测试控制是否适当运行。此时:
1.要考虑在评价样本时将该样本项目视为控制偏差。
2.要考虑造成该限制的原因,以及该限制可能对其了解内部控制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产生的影响。
△考虑偏差的性质和原因(7句话)
1.除了关注偏差率和抽样风险之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调查识别出的所有偏差(★★★★)的性质和原因,并评价其对审计程序的目的和审计的其他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
2.无论是统计抽样还是非统计抽样,对样本结果的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一样重要。
3.即使样本的评价结果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注册会计师也应对样本中的所有控制偏差(★★★★)进行定性分析。
4.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许多偏差具有相同的特征,如交易类型、地点、生产线或时期等,则应考虑该特征是不是引起偏差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尚未发现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偏差。(走路摔跟头、井盖没有了)
此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具有该共同特征的全部项目划分为一层,并对该层中的所有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以发现潜在的系统偏差。
5.如果对偏差的分析表明是故意违背了既定的内部控制政策或程序,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存在重大舞弊的可能性。
6.一般情况下,如果在样本中发现了控制偏差,注册会计师有两种处理办法:
处理方法
应对举例
扩大样本规模
例如,初始样本量为45个,如果发现了1个偏差,可以扩大样本量,再测试45个样本,如果在追加测试的样本中没有再发现偏差,可以得出结论,样本结果支持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从而支持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
认为控制没有有效运行
提高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增加对相关账户的实质性程序。
注意:如果确定控制偏差是系统偏差或舞弊导致,扩大样本规模通常无效,注册会计师需要采用第二种处理办法。
7.分析偏差的性质和原因时,注册会计师还要考虑已识别的偏差对财务报表的直接影响。
△控制偏差虽然增加了金额错报的风险,但并不一定导致财务报表中的金额错报。(如:监考老师不负责、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果某项控制偏差更容易导致金额错报,该项控制偏差就更加重要。
△计算偏差率:样本偏差率就是注册会计师对总体偏差率的最佳估计,因而在控制测试中无须另外推断总体偏差率。
△细节测试审计单元:可能是一个账户余额、一笔交易或交易中的一个记录,甚至是每个货币单元。
△货币单元抽样的优点(6个优点)
①货币单元抽样以属性抽样原理为基础,注册会计师可以很方便地计算样本规模和评价样本结果,因而通常比传统变量抽样更易于使用;
②货币单元抽样在确定所需的样本规模时无须直接考虑总体的特征(如:变异性),因为总体中的每一个货币单元都有相同的规模,而传统变量抽样的样本规模是在总体项目共有特征的变异性或标准差的基础上计算的;
③货币单元抽样中,项目被选取的概率与其货币金额大小成比例,因而无须通过分层减少变异性,而传统变量抽样通常需要对总体进行分层以减小样本规模;
④在货币单元抽样中,使用系统选样法选取样本时,如果项目金额等于或大于选样间距,货币单元抽样将自动识别所有单个重大项目,即该项目一定会被选中;
⑤如果注册会计师预计不存在错报,货币单元抽样的样本规模通常比传统变量抽样方法更小;
⑥货币单元抽样的样本更容易设计,且可在能够获得完整的最终总体之前开始选取样本。
△货币单元抽样的缺点(5个缺点)
①货币单元抽样不适用于测试总体的低估,因为账面金额小但被严重低估的项目被选中的概率低,如果在货币单元抽样中发现低估,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样本时需要特别考虑;
②对零余额或负余额的选取需要在设计时予以特别考虑;
③当发现错报时,如果风险水平一定,货币单元抽样在评价样本时可能高估抽样风险的影响,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更可能拒绝一个可接受的总体账面金额;
④在货币单元抽样中,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逐个累计总体金额,以确定总体是否完整并与财务报表一致,不过如果相关会计数据以电子形式储存,就不会额外增加大量的审计成本;
⑤当预计总体错报的金额增加时,货币单元抽样所需的样本规模也会增加,这种情况下,货币单元抽样的样本规模可能大于传统变量抽样所需的规模。
△降低每一层中项目的变异性,从而在抽样风险没有成比例增加的前提下减少样本规模,提高审计效率。
△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或者没有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则应将该项目视为一项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