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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技能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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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技能考试试题

一、判断正误题(在括号内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 √ )

2、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不受法官指导。( × )

3、书记员属于杂工,在法官领导下工作。( × )

4、书记员虽然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但可以领导法官。( × )

5、书记员是具有审判职称的事务性辅助人员。( × )

6、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 )

7、书记员实行的是聘任制。 ( √ )

8、书记员不实行聘任制。( × )

9、书记员实行的是录用制。( × )

10、书记员实行的是任命制。( × )

11、书记员实行的是合同管理。( √ )

12、书记员不实行合同管理。( × )

13、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 √ )

14、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依照法律订立雇用合同。( × )

15、人民法院与书记员可以不订立聘任合同。( × )

16、在聘任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书记员要履行合同规定。( √ )

17、在聘任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书记员可以不履行合同规定。( × )

18、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规定。( √ )

19、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高级人民法院规定。( × )

20、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由双方约定。( × )

21、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不纳入国家管理。( × )

22、国家不管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 )

23、公告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

24、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依据书记员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 √ )

25、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可以超员。( × )

26、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国家核定。( √ )

27、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定。( × )

28、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定。( × )

29、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中级人民法院核定。( × )

30、人民法院书记员编制由基层人民法院核定。( × )

31、人民法院录用或调任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书记员专用编制。( √ )

32、人民法院录用或调任其他工作人员,在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挤占书记员专用编制( × )

33、书记员编制不是人民法院的专用编制。( × )

34、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无权要求书记员回避。( × )

35、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没有必要签订聘任合同。( × )

36、审判人员承办的案件卷宗,在审理期间由承办人保管,经书记员同意,可以外借给他人( × )

37、审判人员承办的案件卷宗,在审理期间由承办人保管,经书记员同意,可以交给他人保管。( × )

38、书记员对案件中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保管等,要有保密安全措施。( √ )

39、查阅档案必须遵守查档的规定,并应对查阅的内容加以保密,不得任意泄露。( √ )

40、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 )

41、不得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 )

42、可以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 )

43、不得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 )

44、因工作原因,可以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 × )

45、不得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 √ )

46、不得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 )

47、不得在普通电话上讲审判秘密,特别是无线电话。( √ )

48、不得用明码电报传递审判秘密。( √ )

49、不得用明电传答复密电传或明密电传混用。( √ )

50、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打印,不需要在有保密安全装置的计算机或打印机上进行。( × )

51、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打印,要在有保密安全装置的计算机或打印机上进行。( √ )

52、存有审判秘密的计算机软盘、磁带、计算机发生故障需要维修,必须采取专人陪同,对计算机软件及硬盘部分不应予留存他人,必须存留者,一定要对计算机进行反复消磁处理。( √ )

53、涉及审判工作的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制。( √ )

54、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密件、密品,一律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 √ )

55、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密件、密品,必须通过机要交换或机要通信来传递。( √ )

56、密件、密品的保存要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 )

57、销毁密件要由专人负责,到指定的销毁地进行,待密件化为灰烬或纸浆后方可离去。( √ )

58、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情况、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审判工作事项可以不保密。( × )

59、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情况,可以不保密。( × )

60、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可以不保密。( × )

61、合议庭评议案件的情况可以不保密。( × )

62、严禁外泄审判委员会、合议庭讨论评议案件的情况和每个人的发言内容,特别是对案件处理方面的分歧性意见,以及法院就案件审理中的重要问题向党委或上级法院的请示、报告和与其他政法部门交换意见等情况。( √ )

63、绝密级诉讼材料因办案工作需要查阅,必须经过院领导批准,只准查阅有关部分。( √ )

64、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代理人查阅诉讼案卷,应按《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在指定的场所阅看本案案卷。( √ )

65、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代理人查阅诉讼案卷,应按《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在指定的场所阅看其他案卷。( × )

66、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原则上不借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时,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 )

67、借卷人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杠、圈点、涂改和乱加批语;不得污损、转借、更不得丢失。未征得同意,不得复印和拆开装订线取出任何材料。( √ )

68、借卷人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杠。( √ )

69、借卷人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点。( √ )

70、借卷人不得在档案材料上涂改。( √)

71、借卷人不得在档案材料上乱加批语。( √ )

72、借卷人不得污损档案材料。( √ )

73、借卷人不得转借档案材料。( √ )

74、诉讼档案要根据刑事、民事、行政类别按年度、档号的顺序排列入柜。( √ )

75、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的几个案卷的案号,应按照并卷原则,合并保管。( √ )

76、发现破损、虫蛀、鼠咬、霉变或字迹模糊的,可以不采取修补、复制等补救措施。( × )

77、辩护律师需要查阅已归档的案卷,应通过该案承办书记员办理手续。( × )

78、不得私自拆阅已采取加封措施的材料。( √ )

79、摘抄人必须对所摘抄的材料负责。摘抄材料前后语句要连贯,意思要完整,不得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并应自行核对清楚,签上摘抄人姓名,经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方能带走。( √ )

80、书记员不准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的机密。( √ )

81、不准在公共场所、家属子女、亲朋好友面前谈论审判工作秘密。( √ )

82、不准携带机密游览参观、探亲访友。( √ )

83、不准在普通记录本上记录机密。( √ )

84、不准在电话中传送机密。( √ )

85、书记员可以将机密文件、档案等材料带出单位。( × )

86、归档的各类档案必须做到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无重份文件。( √ )

87、卷内材料应按有关规定系统整理、排列有序。( √ )

88、案卷装订应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志,立卷人在备考表整理人处签字。( √ )

89、案卷装订要求卷宗封面、目录、备考表填写齐全,字迹工整、清晰、规范。( √ )

90、归档卷宗一律应登记造册,一式两份,一份随卷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一份由立卷部门保存。( √ )

91、党委、人大以及有关法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院借用档案,须由二人持正式介绍信和工作证(身份证)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借阅正卷, 并在三月内归还。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准借用。( √ )

92、外单位查阅档案,须持介绍信和工作证,方能查阅、摘抄、复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 √ )

93、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 √ )

94、律师持律师证(身份证)只能复制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的刑事案件结论性材料(判决、裁定)。( √ )

95、书记员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

96、法律规定,书记员不受回避的限制。( × )

97、书记员涂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材料,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

98、书记员故意损毁证据材料,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

99、书记员以威胁、利诱方式收集证据的,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

100、不得私自拆阅已采取加封措施的材料。( √ )

101、借阅的档案材料,只限借档者查阅。( √ )

102、书记员篡改、伪造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的,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

103、书记员故意损毁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的,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

104、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主要证据和重要情节,书记员可以不记录。( × )

105、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书记员记录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

106、书记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 )

107、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为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从中谋取利益的,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 √ )

108、为律师或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从中谋取利益的,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 √ )

109、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

110、参加由当事人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

111、涂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材料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 )

112、丢失证据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

113、过失损毁证据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

114、胁迫、诱使当事人撤诉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

115、篡改、伪造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 )

116、故意损毁合议庭评议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 )

117、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使其转移、隐匿、变卖被执行财产,逃避执行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

118、因过失导致诉讼文书内容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

119、丢失案卷或者擅自将案卷或其他诉讼材料借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

120、书记员与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或亲属发生两性关系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

121、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 √ )

122、在案件办结以后,书记员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 )

123、卷内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同志指示的除外)( √ )

124、卷内诉讼文书材料,重份的一律剔除。( √ )

125、多余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为备日后查考,可保留三份夹在已装订好的卷内。( √ )

126、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 )

127、卷宗封面所列的各个项目,都要用毛笔或钢笔逐项填写齐全,书写要工整。( √ )

128、卷宗装订,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衬边。( √ )

129、卷宗装订,纸面过小的书写材料,要加贴衬纸。(√ )

130、卷宗装订,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 √ )

131、卷宗装订,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 )

132、卷宗装订,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起掉。( √ )

133、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材料,要单独立卷,不要与公安机关侦查卷、检察机关起诉卷混订或合订。( √ )

134、归档要在案件结案以后的一个季度内归档。( √ )

135、凡立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法官负责重新整理。( × )

136、一律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单位透露法院之间对案件处理的各种不同意见以及有关单位领导、党委的意见。( √ )

137、下班前对案件材料要认真检查、清点,并妥善放置、收藏。( √ )

138、严禁携带案卷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与办案无关的场所。( √ )

139、非因办案需要,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案件材料。( √ )

140、案件材料的归类、装订、立卷必须内外有别,按正、副立卷。( √ )

141、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 )

142、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

143、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做到一次讲清要求。( √ )

144、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 )

145、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 )

146、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 )

14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 )

148、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刑事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 )

149、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不包括书记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50、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

151、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 )

15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十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 )

153、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不能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 )

154、书记员被申请回避时,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仍然可以继续记录。( × )

155、书记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 )

156、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 )

157、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 )

158、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 )

159、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 )

160、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 )

161、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 )

162、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

163、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 )

164、拘传、罚款、拘留不需要院长批准。( × )

165、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

166、人民法院派员进行调查时,随行书记员不需要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 )

167、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 )

168、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 )

169、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

170、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 )

171、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 )

172、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在法庭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书记员可以强行签字( × )

173、口头裁定要记入笔录。( √ )

174、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

175、原审人民法院收到民事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 )

176、原审人民法院收到民事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

177、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

178、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

179、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 )

180、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 )

181、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 )

182、一律不得向工作上无关人员和单位透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对具体案件处理的讨论情况。( √ )

二、单项选择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将答案序号填写在括号内)

1、书记员实行( A )管理。

A.单独序列 B.法官序列 C.警察序列 D.执行员序列

2、确有困难的地方,经( C )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对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 B )和合同管理。

A.任命制 B.聘任制 C.选举制 D.录用制

4、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 B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A.仍然具有 B.不再具有 C. 应当保留 D.可以保留

5、书记员的员额比例由( D )规定。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6、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的考试工作分别由( D )考录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A.省级和县级 B. 省级和市级 C.市级和县级 D.中央和省级

7、书记员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C )。

A.一年 B.二年 C.三至五年 D.九年

8、书记员聘任合同期满( A )。

A.可以续聘 B.不能续聘 C.转为庭长 D.转为法官

9、书记员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 B ),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同意续延聘任合同的,如果书记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10、新聘任书记员试用期限为( A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11、书记员聘任合同文本,由( D )制定。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12、聘任制书记员对人民法院解除聘任关系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 B )主管部门提起仲裁。

A.劳动 B.人事 C.治安 D.纪检

13、聘任制书记员可以辞去被聘职务或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A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人民法院。

A.三十日 B.四十日 C.五十日 D.六十日

14、书记员职务职数在其所在人民法院的( B )职数中解决。

A.领导职务 B.非领导职务 C.法官 D.法警

15、各诉讼案卷、审判委员会、合议庭讨论案件记录,内部研究、掌握的审判方案、对策等,应当加以保密,( B )泄露。

A.可以 B.不得任意 C.应当 D.不存在

16、书记员在管理的各类诉讼案卷,未经同意,( B )借给他人查看。

A.可以 B.一律不准 C.应当 D.有选择的

17、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其他政法部门因工作确需借阅诉讼案卷的,持单位的有关证明信件和本人身份证件,经领导批准,仅限借阅( A )。

A.正卷 B.副卷 C.合议庭评议笔录 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

18、查阅档案的介绍信只限( A )有效。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19、档案销毁( C )作废纸出卖或倒在垃圾桶。

A.可以 B.应当 C.不准 D.部分

20、司法统计中的死刑等各种综合统计数字资料,未经主管领导同意,( C )向他人提供或泄露。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部分

21、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编撰《审判志》等需要公布刑事司法统计数字时,( C )公布死刑统计数字。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部分

22、律师持律师证(身份证)只能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的民事案件的( A )。

A.正卷 B.副卷 C.合议庭评议笔录 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

23、档案利用人对借出、查阅的档案,( C )转借、拆封、抽取材料、涂改、勾画、污损。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部分

24、人民法院书记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B )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A.可以 B.应当 C.不会 D.免予

25、书记员因犯罪免予刑事处罚的,( B )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A.可以 B.应当 C.不会 D.免除

26、书记员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B )给予开除处分。

A.可以 B.应当 C.不会 D.免除

27、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财物,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情节显著轻微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28、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应当由自己支付的费用,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拒不退还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29、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钱、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供个人使用,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拒不退还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0、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提供优惠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拒不退还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1、私分、侵吞、挪用诉讼费、罚没款、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其孳息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拒不退还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2、指使、支持、授意他人( D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不作证 B.不应诉 C.不答辩 D.作伪证

33、以威胁、利诱方式收集证据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拒不认错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4、篡改、伪造庭审笔录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拒不认错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5、故意损毁庭审笔录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拒不认错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6、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7、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8、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内容或者其他审判秘密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39、书记员挪用、截留、私分、侵吞被执行财产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拒不交出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40、私自制作诉讼文书,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41、为谋私利故意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42、私自办理执行案件、追讨债款、提审犯罪嫌疑人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2、私自办理执行案件、追讨债款、提审犯罪嫌疑人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43、故意损毁案卷或者其他诉讼材料,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44、打骂、侮辱、猥亵诉讼参与人及其亲属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C )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A.造成严重后果 B.情节轻微 C.情节严重 D.情节特别严重

45、当事人来法院起诉,立案时( A )。

A.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立案 B.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立案

C.当事人自愿放弃起诉的,不予准许 D.当事人口头起诉的,不予准许

46、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都必须用( A )书写、签发。

A.毛笔或钢笔 B.圆珠笔或铅笔 C. 圆珠笔 D.铅笔

47、立卷归档工作由( B )负责。

A.审判员 B.书记员 C.法警 D.驾驶员

48、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 B )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

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

A.审判员 B.书记员 C.法警 D.驾驶员

49、一个案件的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张编号。页码编在( C ),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A. 左上角 B. 左下角 C.右上角 D.右下角

50、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卷底、备考表( C )编页码。

A.可以 B.应当 C.不用 D.部分

51、在卷宗装订中,对破损或褪色的材料,( B )修补和复制。

A. 可以 B.应当 C.不用 D.部分

52、在卷宗装订中,材料上的金属物( B )剔除。

A.可以 B.应当 C.不用 D.部分

53、卷宗必须用线绳( C )装订牢固。

A.一眼 B.二眼 C.三眼至五眼 D.六眼

54、已归档的审判卷宗,( C )从卷内抽取材料。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自由选择

55、任何人( C )向亲友、熟人以及无关人员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自由选择

56、案件宣判之前,( C )向当事人或其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工作上无关人员泄露案件的处理意见。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有选择

57、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务升降等,参照执行( D )的有关规定。

A.企业职工 B.社会团体 C.城市居民 D.国家公务员

58、当事人要求上门立案:( A )

A.当事人因肢体残疾行动不便或者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确实无法到法院起诉且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门接受起诉材料

B.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不告知其到法院起诉

C.法院不应上门立案

D.告知当事人,法院没有上门立案的规定

59、关于法院警车使用的规定:( A )

A.严禁酒后驾车 B.警车可以私用 C.在非紧急公务时,可以使用警灯、警报器

D.可以将警车、警车标志、牌照转借、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60、卷宗每卷以二百张左右为宜,过多时应按( A )分册订卷。

A.形成顺序 B.笔录类 C.证据类 D.文书类

61、卷宗装订以后,应在卷底装订线上贴上封纸,并用( A )名章加盖骑缝。

A.承办书记员 B.承办法官 C.庭长 D.院长

62、有下列哪些情形,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 C )

A.在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上不存在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B.在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不存在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C.因出现新的证据而改变裁判的

D.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63、有下列哪些情形,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A )

A.因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在认识上产生偏差的

B.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适用法律时对法律法规在理解和认识上不会产生偏差的

C.在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上不会产生认识上的偏差的

D.故意违反审判纪律的

64、有下列哪些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处分:( D )

A.不主动退出全部非法所得 B.不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

C.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不属实 D.有立功表现

65、刑事案件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 A )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A.五 B.三十 C.六十 D.九十

66、刑事案件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 A )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A.立即 B.五日内 C.十日内 D.十五日内

67、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D )写成笔录。

A.审判员 B.审判长 C.庭长 D.书记员

68、法庭笔录( B )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A. 可以 B.应当 C.不得 D.部分

69、刑事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 A)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A.三 B.五 C.十 D.十五

70、刑事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 A )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A.三 B.五 C.十 D.十五

71、执行死刑后,在场( A )应当写成笔录。

A.书记员 B.审判员 C.庭长 D.院长

72、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从重、加重处分:( A )

A.犯错误两次以上,且受纪律处分未满三年 B.主动退出全部非法所得

C.主动交待违纪行为 D.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或避免损失扩大

73、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 B )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诉讼代理人 D.法定代理人

74、降级处分是指降低( A )级别,如果是最低级别的,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

A、一个 B、二个 C.三个 D.四个

75、( A )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A.离婚案件 B.收养案件 C.抚养案件 D.赡养案件

76、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 A )签收。

A.成年家属 B.未成年人 C. 战友 D.同学

77、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依据( A )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

A.书记员 B.审判员 C.庭长 D.院长

78、人民法院聘任( A )应当签订聘任合同。

A.书记员 B.审判员 C.庭长 D.院长

79、( A )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

A.书记员 B.审判员 C.庭长 D.院长

80、诉讼档案长期的保管时间为( D )。

A.10年 B.20年 C.40年 D.60年

81、短期保管的时间为( C )。

A.10年 B.20年 C.30年 D.50年

82、经鉴定确定销毁的诉讼档案,销毁前要把其中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取出一份,按( A )、审级整理立卷,随有关年度编号,划为永久保管。

A.年度 B.季节 C.周数 D.天数

83、对案件中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检举揭发材料和共同犯罪中涉及到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材料,( B )保密。

A.可以 B.应当 C.不用 D.部分

84、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的,( B )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A.可以 B.应当 C.不会 D.免除

85、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 A )指导下工作。

A.法官 B.律师 C.法警 D.工勤人员

86、故意拖延办案,( B )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A.可以 B.应当 C.不会 D.免除

87、私自受理案件的,给予( C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至撤职 D.开除

88、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给予( D )处分。

A.警告 B.记过 C.除名 D.记大过至开除

8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 B )一人独任审判。

A.书记员 B.审判员 C.法警 D.执行员

90、( B )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A.执行员 B.书记员 C.庭长 D.院长

91、书记员的( B )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A.任命制 B.聘任制 C.选举制 D.录用制

92、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 A )与受聘人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A.人民法院 B.党委 C.人大 D.政府

93、人民法院聘任制(B )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规定。

A.执行员 B.书记员 C.庭长 D.院长

94、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 A )规定。

A.国家 B.法院 C. 检察院 D.公安机关

95、人民法院在( A )核定的编制内依据书记员员额比例确定书记员专用编制。

A.国家 B.自己 C. 检察院 D.公安机关

96、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订立( A )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A. 聘任 B.录用 C.任命 D.选举

97、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 A )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

A.人民法院 B.党委 C.人大 D.政府

98、人民法院( A )书记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

A. 聘任 B.录用 C.任命 D.选举

99、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应当签订( A )合同。

A. 聘任 B.录用 C.任命 D.选举

100、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 B )签订聘任合同。

A. 可以 B.应当 C.不得 D.自由选择

101、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情况( B )保密。

A. 可以 B.应当 C.不得 D.部分

102、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 B )保密。

A. 可以 B.应当 C.不得 D. 部分

103、不宜公开的审判工作事项( B )保密。

A. 可以 B.应当 C.不得 D. 部分

104、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情况( B )保密。

A. 可以 B.应当 C.不得 D. 部分

105、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 C )借阅。

A. 可以 B.应当 C.不得 D. 部分

106、诉讼档案要根据( A )、民事、行政类别按年度、档号的顺序排列入柜。

A.刑事 B.审查 C.民事 D.行政

107、诉讼档案要根据刑事、民事、行政类别按( A )、档号的顺序排列入柜。

A.年度 B.月份 C.天数 D.季节

108、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的几个案卷的案号,应按照( A )原则,合并保管。

A. 并卷 B.分卷 C. 不管 D.自选

109、因过失导致诉讼文书内容错误,( B ),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A.造成后果的 B.造成严重后果的 C.未造成后果的 D.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0、辩护律师需要查阅已归档的案卷,( B )通过该案承办审判员办理手续。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免除

111、书记员过失损毁证据材料,( B ),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A.造成后果的 B.造成严重后果的 C.未造成后果的 D.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2、书记员丢失证据材料,( B ),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A.造成后果的 B.造成严重后果的 C.未造成后果的 D.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2、书记员丢失证据材料,( B ),应当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A.造成后果的 B.造成严重后果的 C.未造成后果的 D.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3、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 B )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

A.审判长 B.书记员 C.法警 D.驾驶员

114、律师能复制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的刑事案件(A )(判决、裁定)。

A.结论性材料 B.全案材料 C.合议庭评议笔录 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

115、党委、人大以及有关法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院借用档案,须由二人持正式介绍信和工作证(身份证),经批准借阅( A ),并在三月内归还。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准借用。

A.正卷 B.副卷 C.合议庭评议笔录 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

116、参加由当事人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 B ),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A.造成影响的 B.造成不良影响的 C.未造成影响的 D.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117、律师持( B )能复制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的刑事案件结论性材料(判决、裁定)。

A.学历证明 B.律师证(身份证) C.房产证 D.结婚证

118、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 A )以外的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A.警告 B.记过 C. 记大过 D.开除

119、为律师或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 B ),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从中谋取利益的,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

A.造成影响的 B.造成不良影响的 C.未造成影响的 D.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120、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 B ),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A.造成影响的 B.造成不良影响的 C.未造成影响的 D.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多项选择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两个以上正确的,将答案序号填写在括号内)

1、书记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ABCDE )

A.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B.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C.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D.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E、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BCDE )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B.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D.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E、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 ABC )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曾被开除公职的

C.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D.男身高不足160cm,女身高不足155cm

4、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ABCDE )

A.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循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

C.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D.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5、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ABCDE )

A.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书记员工作的

B.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通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国家机构变动、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D.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经单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E.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

6、聘任制书记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不得解除聘任合同:( ABD )

A.女性书记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B.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未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经单位要求仍不能正常工作的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保持司法廉洁的要求是:( ABCD )

A.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B.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C.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关系,不得私下与一方单独会见,不得违反规定为其提供咨询意见,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及中介机构,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案件

D.对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馈赠或者贿赂行为,应当果断拒绝并给予批评

8、书记员注重着装仪表的要求是:( ABCD )

A.严格执行着装规定,保持良好形象

B.工作时间穿制服时,应当配套;穿便服时,做到整洁、庄重

C.工作时间不浓妆艳抹,不佩带与自己身份不相称的饰物

D.开庭时按规定着法袍或者穿制服

9、书记员约束举止言行的要求是:( ABC )

A.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

B.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

C.态度温和,举止得体

D.乐于助人,不得粗暴对待群众

10、对当事人口头起诉的:( AB )

A.告知应当递交书面诉状

B.当事人不能书写诉状且委托他人代写有困难的,要求其如实提供案件情况和联络方式,记入笔录并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交其签名或者捺印

C.不予受理

11、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是:( ABC )

A.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诉讼各方开庭时间和地点

B.公开审理的,应当及时公告

C.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应当及时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公开审理并解释理由

12、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ABC )

A.应当告知当事人庭审笔录的法律意义和效力,将庭审笔录交其阅览,无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再签字、捺印

B.当事人指出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核实后要当场补正并要求当事人在补正处签字、捺印;无遗漏或者差错不应当补正的,应当将其申请记录在案;

C.未经当事人阅览,不得要求其签字、捺印 D.当事人自愿不阅览的,可以直接要求其签字、捺印

13、在调解过程中,与当事人接触:( ABC )

A.应当征询各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

B.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与各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C.在与一方当事人接触时,应当避免他方当事人对法官的中立性产生合理怀疑

14、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是:( ABCD )

A.严格遵守格式和规范,不断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B.确保裁判文书质量,维护裁判文书严肃性和权威性

C.普通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内容全面、说理透彻、逻辑严密、用语规范

D.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简练、准确、规范

15、裁判文书宣告或者送达后发现文字差错:( ABCD )

A.一般文字差错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收回裁判文书

B.以校对章补正

C.重要文字差错且裁判文书已经送达不能收回的,应当裁定予以补正

D.重新制作裁判文书

16、申请执行人来电或者来访查询案件执行情况的:( ABC )

A.认真做好记录

B.及时说明执行进展情况

C.申请执行人要求查阅有关案卷材料的,应当准许

17、业外活动的基本要求是:( ABCD )

A.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B.加强修养,严格自律

C.杜绝与书记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

D.注意言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法院形象。

18、本人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矛盾时,应:( ABCD )

A.保持冷静克制

B.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C.在纠纷解决中不利用自己身份寻求额外照顾

D.不损害法院形象

19、亲友与他人发生矛盾要求帮助解决,应:( AB )

A.劝导亲友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

B.不利用自己身份,妨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解决

C. 利用身份,帮助说情

20、本人及家庭成员遇到纠纷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 ABC )

A.对本人的案件或者以直系亲属代理人身份参加的案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平等地参与诉讼

B.在诉讼过程中不以自己身份获取特殊照顾,不利用职权收集所需证据;

C.对非直系亲属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诉讼案件,一般应当让其自行委托诉讼代理人,本人不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21、出入社交场所注意事项是:( ABC )

A.参加社交活动要自觉维护法院形象

B.严禁乘警车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C.严禁穿制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22、对违法责任人的追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确定:( ABC )

A.情节轻微的,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检查或者通报批评

B.情节较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理办法(试行)》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C.有犯罪嫌疑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3、对违反审判纪律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 ABCD )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A. 错误事实 B.错误性质 C.主观过错 D.情节轻重、危害大小

24、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刑、民申诉或人民来信,可以不立卷归档:( ABCD )

A.不属法院业务范围归口交办的人民来信 B.答复来信来访人到有关法院直诉的信件或记录

C、确系精神病人的来信 D、刑、民案件申诉中内容相同的重份材料

25、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影片等声相档案,应在每盘上注明:( ABCD )

A.当事人的姓名 B.承办单位、录制人、录制时间、录制内容

C.并按形成顺序,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D.案由、案号

26、证物归档的基本要求是:( ABCD )

A.凡是能够附卷保存的,应装订入卷或装入证物袋 B.在证物袋上写明名称、数量、特征、来源

C.不便附卷保存的,应当另行包装,注明所属案件的年度、审级、案号、当事人姓名、案由

D.证物的名称、数量、特征等,随同本案卷宗归档

27、刑事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的工作是:( ABCD )

A.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B.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D.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8、人民法院书记员可以按规定正常晋升职级。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最高职级配备为:( ABCD )

A.最高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处级 B.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处级

C.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正科级 D.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科级

29、人民法院书记员应坚定的政治信念是:( ABCDE )

A.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B.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C.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

D.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E、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

30、原定庭审需要延期:( ABC )

A.不应无故更改开庭时间

B.因当事人、证人原因等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应当立即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

C.无法通知的,应当安排人员在原定庭审时间和地点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解释

31、当事人情绪激动,在法庭上喊冤或者鸣不平的( ABC )。

A.重申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法庭将会依法给予其陈述时间

B.当事人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制止

C.制止无效的,依照有关规定作出适当处置

32、诉讼各方发生争执或者互相进行人身攻击的,应:( ABC )

A.及时制止 B.对各方进行批评教育,不得偏袒一方

C.告诫各方必须围绕案件依序陈述 D.对不听劝阻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适当处置

33、宣判时应注意的事项:( ABCD )

A.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宣判时,合议庭成员或者独任法官应当起立,宣读裁判文书声音要洪亮、清晰

B.当庭宣判的应当宣告裁判事项,简要说明裁判理由并告知裁判文书送达的法定期限

C.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读后立即发给裁判文书

D、宣判后,对诉讼各方不能赞赏或者指责,对败诉方提出的质疑,应当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4、案件不能在审限内结案:( AB )

A.需要延长审限的,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B.应当在审限届满或者转换程序前的合理时间内,及时告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不能及时审结的原因

C. 可以任意推迟结案时间

35、来访人系老弱病残孕者:( ABC )

A.优先接待 B.来访人申请救助的,可以根据情况帮助联系社会救助站

C.在接待时来访人出现意外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适当救护措施

D.不予理睬

36、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 ABC )

A.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的,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B.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

C.不接受任何有违清正廉洁的吃请、礼品、礼金和赞助

37、从事写作、授课等司法职务外活动的:( ABC )

A.在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司法职务外活动

B.在写作、授课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具体案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不披露或者使用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

C.对于参加司法职务外活动获得的合法报酬,应当依法纳税

38、接受新闻媒体与法院工作有关的采访:( ABCD )

A.通过法院新闻部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B.接受采访的内容涉及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应当事先做好充分准备

C.在接受采访时,不发表有损司法公正的言论

D.不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不披露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

39、受开除以外纪律处分的书记员确实改正错误的,按下列期限由作出处分决定的机构解除纪律处分:( ABC )

A.警告处分自决定之日起满半年

B.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自决定之日起满一年

C.撤职处分自决定之日起满四年

40、以下书面材料,必须装订在副卷内。副卷的材料非因工作需要,又未经本院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 ABCD )

A.案件的请示、批复 B.领导的批示,有关单位的意见

C.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记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记录

D.案情报告以及向有关法院、有关单位征询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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