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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再来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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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这个东西叫蜜,可以让食物变得更美味。这个是鱼骨草,是去肉腥味用的。”埃姆向白一家人展示着手里的各种玩意。

东西不多,却足以震撼到没见过世面的白和布莱克。

“这些都是你发现的吗?”布莱克已经被烤肉的味道迷住了,更让他激动的是宝宝似乎非常喜欢这些烤肉,之前吃肉糜的时候,宝宝总是皱着小眉头,不到饿得受不了绝对不会吃肉,而如今居然会主动找他讨肉吃了。不吃掉这个人果然是正确的!

埃姆的脸又红了红,这位也是美人,和之前名叫白的美人一样的发色,眸子的颜色却不同,难道他们是兄弟吗?(某种程度他真相了—.—)

“不、不是我发现的,这些是我们用二十车黑石头从其他部落换回来的。”

“部落?部落是什么东西?”对于外面的世界,白一直很好奇,好容易碰到离开老巢的第一个人,他当然要好好盘问一番。

“额……就是很多人住在一起的地方。”埃姆想了一个比较简单的解释。

“哦,就像我和布莱克还有路易、宝宝这样。”白偏了偏头,据他所知,族人都是独居的,他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像他和布莱克这样一起居住、一起捕猎的,他们一直以为自己是异类,没想到原来他们这样才是正常哒?!

“不是,部落里的人更多的,你们这样是一个家庭,部落里有很多家庭,父母和孩子住在一起,甚至父母的父母也和他们住在一起。”埃姆将胳膊举起来,画了一个大大的圈。

“很多人住在一起?”意思是很多堪塔斯住在一起吗?太不可思议了。白只有在繁殖地才见过大量的堪塔斯,因为不愿让其他人看出自己的幼崽形态,他们每年都是最后走的,难道其实大家分开后都去了那个叫“部落”的地方?

白瞪大了眼睛,“那么多人住在一起,你们的食物够吃吗?”

“大家可以一起找食物呀,而且你不觉得住在一起更安全吗?大人们一部分去寻找食物,另外一部分留下来负责部落的安全,还有专人照顾像宝宝这样的幼崽……这样多好啊!”埃姆缓缓描述出了一个强大、安全、美好的景象。

“听起来很不错。”

“可惜我不住在那里。”埃姆缓缓摇头,“我们一家一直住在这里,我只在之前换食物的时候跟着父亲去过一次那个部落。”

强壮的居民,在安全的环境下长得所以肥嘟嘟的小崽子,还有层出不穷的新奇玩意……一切都是那么让埃姆向往。

“和我们一样。”白点点头,“我们的父亲也是单独带着我们住在这里。”而且爸爸太强壮了从来没有需要换食物以至于他们连知道“部落”的机会都没有

“住在这里?我从出生就住在这里了,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埃姆好奇的问,大概有感于同样的经历,他现在面对白变得不那么害羞一点。

“不,我们住在那边。”白向断崖的方向指去。

埃姆的脸色大变,“你们居然住在那么可怕的地方!”

“有什么不对吗?”土生土长一直居住的地方居然被人评价为“可怕”,白和布莱克面面相觑。难道……他们真的在什么不得了的地方居住了很久?!

“那里有怪物,非常可怕的怪物!”埃姆正色说,“据我祖父说,那种怪物身上遍布漆黑的鳞片!还有无比巨大的翅膀,他们非常高,比我们三个加起来还要高,有巨大的像太阳一样的眼睛,夜里还会发光,那些怪物的嘴巴特别大,一口能吞掉你!”

布莱克心里计算了一下一头堪塔斯的大小,然后又想了想三头堪塔斯的高度,最后摇了摇头,“你说的这种怪物,不可能存在,那边很安全,猎物都比我们弱。不过最近气候不好,那里连活物都没有几只了。”

“真的?”埃姆瞪大了眼睛。

“骗你做什么?”白呲了呲牙,“我的门牙,就是那里最大最漂亮的牙了。”

“啊?不会吧?”埃姆看了看“那里最大最漂亮的门牙”,发现还没自己的大,忽然安心了。

“果然只是传说吧?”刚刚把他吓了一跳误以为是怪物的东西已经成了他们的盘中餐,那么轻易就被看起来比自己还弱的美人兄弟给杀掉,证明那些怪物也没什么可怕的。于是,爷爷说的东西,果然是骗小孩的。

“反正,我从来没在那里看到什么怪物。”听着白信誓旦旦的总结,孟九昭的视线默默的落到了腿边正在默默啃生肉的路易……充满血丝的小牙上。那两排小牙很快就会长成可以吞下一整个人类的锋利。那肉嘟嘟的小胖身子,早晚也会成为远超过三个人类高度的巨大身躯。

已经看出来埃姆并不是堪塔斯的孟九昭开始深深的为自己双亲的观察力捉急。

亲~怪物就是我们啊!

25

其实也不怪布莱克和白的嗅觉不灵光:他们的原体体型太大了,分辨和他们体型相近的猎物还可以,和他们体型相差很多的小猎物就没办法了,就好比让狮子用嗅觉分辨一只蚊子,完全不可能,再说也没必要。在白和布莱克短暂的人生见解里,只有堪塔斯这个种群拥有可以变身的能力,于是想当然的,他们会认为任何人形的生物都是堪塔斯。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们毫不怀疑秃毛崽——孟九昭是一头堪塔斯。

白和布莱克决定同埃姆一起到他的部落看看(其实只是家,但是埃姆觉得部落听起来比较时髦所以坚持说自己的家是部落囧)。

他们想要搞到一点“火”,除此之外,他们还决定向埃姆的父亲请教一下“如何成功的养大一头秃毛仔”这个伟大的命题。如果可以,他们还想弄一只据说可以给宝宝煮汤用的“锅子”。

虽然还是不知道部落是个什么东西,虽然,那个“部落”养大的埃姆看起来挺弱的,可是,只要“部落”里有让宝宝这样的秃毛崽健康长大的方法,这就足够了!

充满对新生活的想象,白和布莱克抱着两只幼崽,背着爸爸留下的宝物,还拖着半具盗龙尸体,与自己出生的故土渐行渐远。

在两头堪塔斯幼崽脑海中,他们只是换一个狩猎地而已,他们尚不明白,即将前往的地方是和自己出生地截然不同的地方!

很久很久以前那场可怕的灾难几乎灭亡了星球上所有的生命!也让世界大陆分为里大陆和外大陆,里大陆幸运的躲过了撞击,维持住了恐龙世界的原貌,而外大陆则在撞击中灰飞烟灭,死亡,然后重生成为一个崭新的世界,大型的恐龙在灾难中死亡,原本小型的哺乳动物由于失去了当年食物链顶端霸主的威胁,体型进化的越来越大,他们在外大陆的每个角落繁衍,数量越来越多,完全适应了周围环境的身体越来越强壮,直至其中一部分进化出人形。

这是一个哺乳动物称王称霸的世界!

直到前两天的撞击让原本就脆弱的大陆边缘版块再度变化,星球上一个寒冷、异常不起眼的角落里,一条冰河悄悄的将两片大陆连在了一起。

于是,两头堪塔斯幼崽带着“他们的幼崽”,懵懂的成了最早踏入属于异种世界的恐龙。

雪地上,三个人的脚印渐行渐远。

由于前面的理由,埃姆被白还有布莱克误会成了一头堪塔斯。

这个误会正在继续下去。

“你、你们走慢点……我跟不上了……”终于忍不下去了,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的白和布莱克,埃姆发出一声哀嚎。

“啊?”这才发现队伍里少了一个人的白不甘愿的折返了回来,“你怎么走的这么慢啊?”

埃姆泪流满面。

“我、我也不知道你们走的这么快的。”明明看着白和布莱克也没比自己强壮多少,身高也没高到哪里去,怎么走的就这么快呢?不说他们,就连他们养的小鸡(←特指路易小呆毛)都比自己跑得快!

没错,就像白和布莱克误会埃姆是堪塔斯一样,其实也见过多少市面的埃姆也误会白和布莱克是自己的同类了。

26

埃姆是雪兔族的人。

雪兔,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皮毛白的像雪一样的兔子,他们体型较小,擅长挖洞和逃跑,饿得时候什么都能吃,草籽,植物甚至是其他动物的肉,统统都在他们的食谱内,他们因此顽强的存活在了这片残酷的被大部分种族放弃了的地方。长到现在,埃姆见过的附近的居民全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雪兔。

“以前这里还住着驯鹿,不过他们现在去部落里生活去了,据说他们只靠拉车就能在那边生活的很好。”埃姆一边吭哧吭哧赶路,一边继续给白介绍那个部落。平时没人对这些感兴趣,能碰到愿意听自己讲这些的人,埃姆也很激动。“我们用来换火的黑石头就是他们拉过去的,也是他们拉我去部落的。”

“驯鹿?”白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

“他们头上有两只很大很坚硬的角,你们没见过吗?”又来了,这个埃姆又用一副看乡下人的眼光看自己,白心里很不爽,这时,布莱克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

“他说的应该是牛角龙,应该只是说法不同。”布莱克轻轻说道。

注:牛角龙,身高约7.5米,体重6-7吨。

白恍然大悟了。

“当然见过了!我还见过三个角的呢!”白立刻嘚瑟起来了。

“啊?三个角的……我还真没见过……”这回轮到埃姆郁闷了。

他们很快又开始交流起别的话题。

“这里比嘎吱草好吃的植物多了去了,不过这个时候嘎吱草是最好找到的,等到稍微暖和一点的时候还能吃到雪球果,你们住的地方一定比我们这里还冷,大概是没有了。”埃姆开始介绍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最好吃的肉是啮齿鼠,脂肪特别厚,用火一烤,肥而不腻,外脆里嫩……”

白和布莱克被他说得口水滴答,恨不得立刻抓一只啮齿鼠烤一烤。

“我们最喜欢厚甲龙了,虽然壳子很厚很硬,一个抓不好还会把指甲折断,不过他的肉嫩的不得了!”说着说着,白又开始怀念爸爸在的时候,上一次吃厚甲龙,还是爸爸在的时候,那时候他和布莱克还小,一起叼了一头幼年厚甲龙回家,完全无处下嘴,最后还是爸爸敲掉了他的壳子,爸爸看着他和布莱克开心的吃了一顿。

想到爸爸,白小心的看了一眼布莱克,果然,布莱克又陷入了对爸爸的怀念。不过他很快振作了起来,布莱克慈爱的看向孟九昭还有路易,

“以后我们一定要抓一只厚甲龙给宝宝他们吃。”

“额……壳子很硬很厚的……你们难道还吃过乌龟?那可真厉害,我只听爸爸说过而已,从来没见过,很好吃吗?”←这是不知不觉被误导的埃姆。

就这样,随着大家的边走边聊,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也越发深厚(?)了。

“搞不好我们是远方亲戚呢,这附近的族人多半都有血缘关系,你们俩多大了?你们长得真好看,回头我介绍对象给你们,你们一定会很受欢迎的。”埃姆有个非常不得了的爱好,他一旦觉得和对方熟悉了,就习惯性想给人家介绍对象<()>。

原本轻松地气氛骤然无存,白和布莱克齐齐转头盯住了埃姆——

一瞬间,埃姆感觉自己变成了被大型猛兽的肥兔子(恭喜!你终于灵敏了一次!),抖抖抖,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埃姆小心翼翼的忍住想要哆嗦的欲望。

“我、我问了什么不该问的问题吗?”为什么,同样是兔子,这两只怎么让人感觉如此有威压哦!

“我们成、年、了!”布莱克郑重道。他说完,不做痕迹的看了看自己和白,确认两个人确实没有露出马脚,这才放心。

幼崽生活在成年族人中间,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布莱克和白从小就被爸爸如此告诫了。

堪塔斯确实喜欢孵蛋没错,但是在幼崽长大一些,有资格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后,他们对于别人的幼崽就不热心了,一旦有了冲突,他们可以毫不费力的杀死别人的幼崽。所以,白和布莱克对于要到一个“堪塔斯部落”部落这件事,内心其实非常谨慎。

看到埃姆懦懦的点了点头,他们决定今后再提高一点警惕,绝对不露出原形,他们的原形太好分辨了,一看就是幼崽。

埃姆想了半天,觉得可能是找对象那句话让这两个人不高兴了。

他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白和布莱克,心里忽然灯泡亮了:这俩人……是一对吧?

看着这两个人风尘仆仆一身标准难民装的样子,他的脑海里迅速补充了一个狗血的私奔故事。

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埃姆心道。

三个人于是继续愉快的赶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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