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这东西,早先我真心看不懂。“时尚”的本义,是“一段时间内崇尚”的,我对于服装时尚的最初概念,还来自于初中英语课本,里面的汤姆和玛丽、鲍勃和琼,都是高腰阔腿裤、高腰A字裙,一双长腿又挺又直,奠定了我人生最初的审美:下半身一定要比上半身长。这么着,我的品味顽固不变的维持了许多年:上衣要紧身短小,下装要宽松长大,鞋子和裤裙同色,将下装的色调延伸下来,并且最好是上衣深色,下装浅色。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穿的都是别人送的衣服,很难弄到浅色的裤子,于是我最常见的装束就是黑色筒裤配黑色皮鞋。
起初是我的同学看我落伍,提醒我去买当时大热的耐克运动鞋。我觉得那大头鞋丑死了,摇头否决:“黑裤子配白球鞋,会显得腿更短的。”同学很纳闷,伸出自己穿着原色牛仔裤和雪白运动鞋的腿,耐心开导我:“怎么会呢?你看我们都是深色裤子白色鞋子,很好看的,没有觉得腿短啊!”我不置可否,内心里是油盐不进。
后来进公司上班,我一如既往穿自己的阔腿裤,比我年长的女同事渐渐看不下去,在更衣室教训我:“你啊,不要这么老土!去买几条踏脚裤穿起来,就像我们这样,保证你的形象一下子就上去了!”我依旧是看着她的裤子没吭声,打心眼里觉得她那裤子真难看。
那阵子踏脚裤都热爆了,回乡去看到同学,好几位时髦女生都穿着各种颜色紧身的踏脚裤,配着各种款式宽松的夹克衫,美其名曰“健美裤”,细细的下半身和粗粗的上半身对比明显,我内心无比抵触:“这么丑的东西,想想都可怕,怎么上得了身?”
再后来的后来,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大街小巷所有的服装店都在卖低腰裤,“覆巢之下难有完卵”,我要继续维持自己“高腰”的范儿还真不容易。还有泳装,我真心觉得高腰V字形最是完美,偏偏所有的时尚图像中,身材或妖娆或火辣的模特,穿的比基尼都是低腰一字形,要掉不掉的,而且显得腰节长得和猩猩似的,看得我浑身别扭,恨不能帮她把泳衣的裤头两边好好往上拎一拎。
等到低腰裤低得都快成“腿套”了,低腰也就走到了尽头,不知不觉,时尚走到了满街都是紧身打底裤的年头,感觉只要不是七老八十的女士,日常除了打底裤就没有别的裤子了。打底裤外面,除了短裙,还有短裤,我一度对着那婴儿裹尿布一样的穿法——深色打底裤外套着浅色花短裤的女生背影陷入“迷思”:“穿成这样子,不如直接就穿一条长及脚背的板裤爽气,大山一样的稳当、扎实,登山一样的自由、帅酷,不是更好?何必现在这般多此一举?”
记得当中还流行过好一阵的阔腿裤搭紧身衣,时尚女子们个个上半身娇小精致,下半身舒展飘逸,那时候有人吐槽八十年代的“垫肩大衣小脚裤”的风尚,说“现在回头看看,那种大衣小裤是多么的不合理,破坏身材比例,而且巨老土!”我也深以为然,明白时髦漂亮女子是应该“小衣大裤”的。
可惜好景不长,又不知道从何时起,所有的时尚杂志都在告诫你“上松下紧”的搭配法才是显高显瘦的法宝法门:裤子一定要紧身、一定要露脚踝,上衣一定要廓形、一定要OVERSIDE,并且配上许多的美艳不可方物的“麻豆”街拍。
虽然这回是比我年轻的同事对我“理解”地笑笑,潜台词是“年纪大不时尚很正常”,但是我也同样是对她们“理解”地笑笑,潜台词是“年轻人不晓事很正常”,真正影响我的不是周围的同事,而是互联网的力量强大,我这么冥顽不灵的人,居然在网文反复的感染和熏陶下,真心扭转了原来的审美,欣赏起“上松下紧”的穿法,并且自己也尝试着买来了宽松大衣和紧身九分裤——在从前,都是我避之唯恐不及的。
刚刚适应了没几天,风尚信息板块里面,就隔三差五冒出来各种对“阔腿裤”“喇叭裤”“高腰裤”……的追捧,并且同样列数着这些单品的种种优点,同样信誓旦旦地说道这些单品才能让你真正显高显瘦,弥补一切身材缺陷。
我得说,它列举的这些“优点”和“好处”,确实也是我曾经的感觉和看法,但是……但是,经过轮番的时尚轰炸的我,开始哑然失笑:当初将它说得土得掉渣的也是他们啊!而且,真正会穿的人,非但不会被潮流利用,反而利用潮流,永远都显得优雅养眼。
想来,时尚这东西,除了“适应一段时间内的生活方式”之外,更重要的是人类越来越自我觉醒了。从前的“一段时间内崇尚”,比如秦汉时候的宽衣大衫、曳地长裙渐渐变作唐朝既有宽袍大袖的高贵华丽、也有胡服骑射的精悍利落,又渐渐演化为宋元明清的紧身窄袖、短衫瘦裙,那个“一段时间”可是长得很。现代人越来越想翻花样,时尚的周期越来越短。在我的理解中,引领时尚潮流的人就好像沙丁鱼里面的鲶鱼,所谓“鲶鱼效应”(挪威人喜欢吃沙丁鱼,但沙丁鱼非常娇贵,极不适应离开大海后的环境。当渔民们把刚铺捞上来的沙丁鱼放入鱼槽运回码头后,绝大部分沙丁鱼还是在中途因窒息而死亡,而活着的沙丁鱼卖价比死鱼高出若干倍。但却有一条渔船总能让大部分沙丁鱼活着回到渔港,船长严格保守着秘密,直到船长去世,谜底才揭开。原来是船长在装满沙丁鱼的鱼槽里放进了一条以鱼为主要食物的鲶鱼,沙丁鱼见了鲶鱼十分紧张,左冲右突,四处躲避,加速游动,这样沙丁鱼缺氧的问题就迎刃而解。这样一来,一条条沙丁鱼活蹦乱跳地回到了渔港,这就是著名的“鲶鱼效应”),虽然时尚鲶鱼们搅得人心里乱糟糟、世间闹纷纷,但也毕竟带来了许多活力,而且时不常搅出来一些“经典”款式,沉淀下来变作“文明”的一部分,否则大家非但不能“一成不变、从容淡定”地“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反倒可能断头河流一样,凝滞、发臭、消亡。
虽然服装设计和景观设计都是设计,但是我从前抗拒服装设计,因为抗拒时尚。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从来不是集聚的沙丁鱼,更不是进击的鲶鱼,而是河底孤独的黑鱼、泥鳅。我一直以为景观与时尚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景观追求的是真是美,是亘古不变的对大自然的迷恋;时尚追求的是亦真亦幻、似美似丑,是常变常新的对人自身的不满。但是自己好不容易高龄转入景观行当之后,才痛楚地发现,自己真的太老了,景观同样是年轻的职业:拼体力;是时尚的产业:拼新意;是势利的行业:拼权威。
当然了,假如说,景观的底蕴是“人性”,是花草的馥郁、是空间的舒适,那么,也同样可以说服装的底蕴是“人性”,是形状的优美、是面料的熨帖。所以,姜是老的辣,笋是嫩的鲜,各有各的味道。
不过,尴尬的是,我觉得自己从前如同一块稚嫩的生姜,如今又像是一株渐渐老去的竹笋,没有希望长成老辣的生姜,也无法维持嫩笋的鲜香。唯一的指望,大概就是看能不能长成竹子,给人当个脚手架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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